捐款方式說明
現金
您可親自於本會捐款
支票
抬頭開立:社團法人餘裕社會福利發展協會
註明禁止背書轉讓,並備註收據抬頭大名、聯絡人、聯絡電話、地址、捐款用途。
掛號寄至:
500彰化市中正路二段326號 社團法人餘裕社會福利發展協會收
郵政劃撥
帳號:22820962
戶名:社團法人餘裕社會福利發展協會
煩請以正楷寫下捐款大名、收據寄送地址與聯絡電話
ATM轉帳
戶名:社團法人餘裕社會福利發展協會
臺灣銀行(銀行代碼:004) 彰化分行
帳號:016-001-16775-4
※ 因選擇ATM轉帳時,並不會顯示您的資料,需請您轉帳後,可來電或E-mail您的捐款人姓名、收據抬頭、電話及郵寄地址,以利協會核對資料,並寄發收據給您。
信用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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匯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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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銀行(銀行代碼:004) 彰化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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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資捐贈
民生用品:食用油、米、調味料、乾麵條、麥片、罐頭食品、乾糧等。
動物用品:貓食、狗糧、貓狗罐頭等
(為有效統籌發放的數量,如欲捐贈物資,請先與本會聯絡,感謝您!)
個資使用說明
一、蒐集、處理及利用之目的:
本會為辦理捐款作業,向 台端蒐集個人資料,提供本會用於捐款管理,以供本會辦理捐款作業事宜進行資料處理及行政事務等相關作業。
二、蒐集、處理及利用之個人資料類別:
捐款者之姓名、身分證字號或居留證號、email、通訊電話、行動電話、通訊地址等。
三、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
(一)期間:個人資料蒐集之特定目的存續期間,依相關法令之保存所訂保存年限或本會因執行行政相關業務所必須之保存期間。
(二)地區:本國及與本會有業務往來之國內外機構營業處所所在地。
(三)對象:本會、依法有調查權機關及主管行政機關。
(四)方式:以自動化機器或其他非自動化之方式,依誠實及信用方法利用。
四、依據個資法第三條規定, 台端就個人資料依個資法規定得行使下列權利,不得預先拋棄或以特約限制之:
(一)得向本會查詢、請求閱覽或請求製給複製本,惟本會依法得酌收必要成本費用。
(二)得向本會請求補充或更正,惟依法 台端應為適當之釋明。
(三)得向本會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及請求刪除,惟依法本會因執行業務所必須者,得不依 請求為之。
五、相關資料本會僅使用於會務行政相關業務, 台端得自由選擇是否提供相關個人資料,惟 台端若拒絕提供相關個人資料,本會將無法進行必要之審核及處理作業,致無法提供您參與本會捐款事宜。
六、本告知事項如有未盡事宜,依個人資料保護法及其他相關法規之規定辦理。